工伤死亡后死亡证明是家属去开吗-刘韵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死亡后死亡证明是否需要家属去开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公民在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的(包括工伤死亡),确实需要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死者家属持相关证件去办理死亡证明。

具体来说,家属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死者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死者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如死者身份证已遗失)、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如有)、以及死者的生前病史资料(如有)。然后,前往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如果是在医疗机构内或来医院途中死亡的,那么会由该医疗机构负责救治的医师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对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情况,则需要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后,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医师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

开具完《死亡医学证明书》后,死者家属需要持该证明书的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其中第三联由家属自己保存,第四联则用于去殡仪馆办理殡葬手续。

所以,总的来说,工伤死亡后的死亡证明确实需要家属去办理。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