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老板跟我说实习期一年不交五险合法吗”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试用期还是实习期(在此我们统一理解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考察期),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的,该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次,试用期或实习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它并不是一个可以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的特殊时期。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或实习期为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再者,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虽然看似眼下省了一笔费用,但实际上却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比如,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而用人单位又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将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付费用。这无疑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最后,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比如,养老保险的待遇高低就与缴费年限等有关,如果试用期期间没有缴纳,那么可能会影响到自己未来的养老待遇。
因此,我建议您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告知他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并要求他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老板仍然拒绝缴纳,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