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工人签订修树枝安全协议后工人又找人一起干 找的人摔伤15天死亡怎么赔-李娜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房产纠纷

核心结论:此事件中赔偿责任的划分需结合具体情况,主要涉及物业、签订协议的工人以及摔伤致死工人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责任承担情况。

  1. 若签订协议的工人与摔伤致死工人之间为雇佣关系

    • 签订协议的工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签订协议的工人在选任、指示或者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过错,比如选任了不具备相应技能或安全意识的人员,或者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进行合理的安全指示等,那么签订协议的工人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若签订协议的工人明知找来的工人没有高空作业经验却仍安排其进行修树枝的高空作业,且未提供安全带等防护设备,导致工人摔伤死亡,那么签订协议的工人就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 物业责任:物业与签订协议的工人签订了修树枝安全协议,如果物业在协议中明确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且未尽到相应义务,如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等,物业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且在选任签订协议的工人方面不存在过错,那么物业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 摔伤致死工人自身责任:如果摔伤致死的工人自身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自身疏忽大意等,那么其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应地会减轻其他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2. 若签订协议的工人与摔伤致死工人之间为承揽关系

    • 签订协议的工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签订协议的工人作为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承揽人(摔伤致死工人)方面存在过错,例如定作的工作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但未明确告知承揽人,或者选任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揽人等,那么签订协议的工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物业责任:同样,如果物业在协议中约定了对承揽作业的安全管理义务且未履行,或者选任签订协议的工人存在过错,物业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若物业无过错,则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 摔伤致死工人自身责任:承揽人(摔伤致死工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自身受到损害的,一般情况下由其自行承担风险,但如果其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也会影响责任的分担。

建议:在实际处理此类事件时,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安全协议、作业现场的照片或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明确各方的过错情况。同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对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你有任何相关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