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不保管档案的私企员工考军队文职是否需要公司同意书”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如私企)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在报考军队文职时,确实需要征得所在用人单位的同意。这是根据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旨在确保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及后续录用环节中,能够妥善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关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具体来说,如果您作为私企员工想要报考军队文职,您需要:
征得所在私企的同意:这意味着您需要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报考意愿,并争取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获取同意报考的证明:在面试环节,您需要提供所在私企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且该证明需要加盖公司组织或者人事部门的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关系:如果您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那么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之前,您需要与原私企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地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至于您提到的“不保管档案”的情况,这并不影响您报考军队文职时需要获取公司同意书的义务。档案保管情况与是否需要公司同意书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前者主要涉及到您个人档案的管理和存放,而后者则是关于您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处理。
综上所述,作为不保管档案的私企员工,您在报考军队文职时,仍然需要征得所在私企的同意,并获取相应的同意报考证明。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