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用人单位3个月试用期是否正常”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时长是与劳动合同期限紧密相关的。具体来说: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如果用人单位设定的3个月试用期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某个范围,即您的劳动合同期限可能是在一年以上但不满三年(此时试用期上限为二个月,但3个月未直接违反此条,需看具体合同期限),或者更可能是您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此时试用期上限为六个月,3个月在此范围内),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试用期时长在特定合同期限下是合理的。但关键在于您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合同期限较短(如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则3个月试用期显然超出了法定上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与您约定了过长的试用期,并且这个试用期已经履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需要向您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您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乘以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
因此,我建议您首先查看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然后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3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设定的试用期超出了法定上限,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整,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