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且与工伤赔偿存在一定区别。以下是详细分析:
未交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及赔偿主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即使未交工伤保险,您仍有权主张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十级伤残对应项目)。但需先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这是主张工伤赔偿的前提。
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可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未签合同不影响您主张工伤赔偿的权利。
人身损害赔偿(人损官司)的适用场景
若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强令冒险作业等),导致您受伤,您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即“工伤+人损”双重赔偿)。但需注意:
操作建议
总结:您可先通过工伤程序主张赔偿,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可同步考虑人损诉讼。具体方案需结合证据情况,建议携带材料与我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