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探亲假20天还能再加旅程2天吗”的问题,我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探亲假的天数是根据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的。对于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这个二十天是包含了与亲人团聚的时间以及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的。
接下来,关于您提到的“再加旅程2天”的问题,根据规定,探亲假期中除了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外,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这里的“路程假”就是为了考虑职工往返探亲地点的实际交通时间而设定的。但是,这个“路程假”并不是固定为2天,而是根据职工的实际路程和交通情况来灵活确定的。
因此,如果您在探亲过程中确实需要额外的路程时间,您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额外的时间,单位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是否给予额外的路程假。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额外的路程假并不是自动加上的,而是需要您主动申请并得到单位的批准。
总的来说,探亲假20天是固定的团聚时间,而路程假则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的。如果您需要额外的路程时间,建议您提前与单位沟通并申请。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