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签了合同未开发票两年后经举报才开发票合法吗-侯俊杰律师|法行宝
2025-09-29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收钱签了合同未开发票两年后经举报才开发票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并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旨在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对于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该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有违法所得,则予以没收。这意味着,如果收款方在收到款项后未及时开具发票,就构成了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来看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即收钱签了合同但两年后经举报才开发票。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无论时间间隔多久,只要收款方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就构成了违法行为。举报后开具发票,并不能改变之前未开具发票的违法事实。

此外,如果这种行为导致了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税务机关还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这进一步强调了开具发票的重要性以及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等规定对于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可能不予行政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特别是当这种行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税费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时,更不能认定为“危害后果轻微”。

综上所述,收钱签了合同但两年后经举报才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为了维护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以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款方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并配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