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69条的内容-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法》第69条的内容是: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 法条解读:

  1. 行政行为合法:如果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且符合法定程序,那么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事实、法律和程序上均无误时,法院不会支持原告的诉求。
  2. 原告申请不成立:如果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但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同样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表示,原告的诉求如果没有合理依据或证据支持,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二.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市民向城市管理部门投诉某商家违规搭建,要求拆除。城市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该商家并未违规搭建,且提供了合法的建筑许可。在此情况下,如果市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城市管理部门拆除商家的建筑,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由于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合法,且市民的申请理由不成立,法院将判决驳回市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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