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多个子女不可以选一人全扣除。具体分析如下:
一.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 在实际操作中,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按照每个子女分摊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由其中一个子女全部扣除。
二. 多个子女赡养老人的扣除方式
- 当有多个子女共同赡养一位老人时,他们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扣除额度,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如实填写。
- 通常情况下,这个扣除额度是平均分配的,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均等分配,只要所有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 重要的是,每个子女的扣除额度加起来不能超过规定的总额度。
三. 实例说明
- 假设有三个子女共同赡养一位老人,且每人每月可扣除的额度为1000元。那么,他们可以选择每人每月扣除333.33元(总额度3000元/3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分配方式,如其中一人扣除500元,另两人各扣除250元,但总额度不能超过3000元。
我建议: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如实反映赡养老人的实际情况,并按照规定的扣除方式进行申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