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复工后伤情复发可以再申请停工留薪期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工伤复发后,如果确认需要治疗,是可以再次申请停工留薪期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复工,如果后续工伤复发且需要治疗,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职工是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这一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确保其能够安心接受治疗。
在停工留薪期内,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这部分费用将由您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这是法律对工伤职工的一种保护,确保您在治疗期间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影响到治疗进程。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来说是不超过12个月的。但是,如果您的伤情比较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是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不过延长的期限最多不会超过12个月。
另外,需要提醒您的是,一旦您被评定为伤残等级,那么原来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就会停止发放,您将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您仍然需要继续治疗,那么您还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如果小朱或小许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复工,但后续工伤复发且需要治疗,那么他们向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期是合理合法的。单位不能以之前工伤已处理完毕为由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单位对此有异议,可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复工后伤情复发,是可以再次申请停工留薪期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