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一年就可以不给二倍工资吗-段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5-09-14 劳动纠纷

已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 最高法院与人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第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请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造成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
  • 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但满一年后,由于法律上已经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
  • 实务观点与司法实践:实务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公司未补订书面劳动合同,需继续支付二倍工资。但这一观点已被最高法院与人社部联合发布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所否定。司法实践中,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满一年之后的二倍工资的请求。

案例佐证

以万某与某食品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为例,万某入职后一直未与食品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万某要求食品公司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但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了万某的仲裁请求。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在满一年后,用人单位通常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

建议与提醒

  • 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了避免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了解法律权益: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满一年后,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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