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新进厂要求干满三个月才给交社保,合法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也无论试用期长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同样需要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提出“干满三个月才给交社保”的要求,这实际上是对员工权益的侵犯,也是对法律规定的无视。
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法律依据,要求公司立即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拒不改正,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