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未作出复议决定怎么列诉讼请求-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9-05 行政纠纷

若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可根据不同情况列明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1. 请求判决复议机关履行复议职责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若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原告可起诉要求复议机关限期履行复议职责,即要求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2. 请求一并审查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若原告对原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不服,且复议机关未履行复议职责,原告可在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同时,要求法院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此时诉讼请求可表述为:

    • 确认复议机关未履行复议职责的行为违法;
    • 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根据原行政行为类型具体表述)。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此时原告可同时主张复议机关不作为及原行政行为违法。
  3. 特殊情形: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时的诉讼请求
    若原行政行为经复议机关复议后维持,但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原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若原告同时要求审查原行政行为,需将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列为第三人。此时诉讼请求可表述为:

    • 确认复议机关未履行复议职责的行为违法;
    • 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如原行政行为违法)。

实务建议:

  • 原告需在起诉时明确复议申请的内容及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事实,并提交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签收凭证等证据;
  • 若原行政行为已过起诉期限,但复议机关未作决定,原告仍可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但无法单独要求审查原行政行为;
  • 诉讼请求需结合具体案情设计,例如原行政行为是否可诉、复议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等。

示例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 请求撤销被告(原行政机关)作出的XX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如有具体案情,可进一步细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