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园租给别人需改变为其它用途,应当首先确保该用途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并可能需要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必要时重新签订合同。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合同约定的用途
- 明确约定:根据提供的果园租赁合同书,果园的租赁用途是“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乙方应当按照这一用途来使用果园,不得擅自改变。
- 改变用途的后果: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果园的经营用途,根据合同第八条第3款,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定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收回果园及解除本合同,并且不予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协商变更用途
- 必要性:若乙方确实需要改变果园的用途,应当首先与甲方进行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 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重新签订果园租赁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但根据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对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用途)的修改,不得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而需重新上交易平台交易并签订新的交易合同。
三. 法律法规的约束
- 遵守法律法规:无论果园的用途如何变更,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他人利益。
- 政府征地或政策变化:如果因政府征地或政策变化导致果园用途无法继续,根据合同第九条,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多退少补。
综上所述,如果果园租给别人需改变为其它用途,乙方应当首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然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我建议乙方在改变用途前务必与甲方充分沟通,并确保所有变更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