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员工不服从安排顶撞上司一次罚款多少”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已经不能再以任何名义及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这一结论基于以下法律背景和解释:
一、法律背景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
- 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了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即罚款)的情况。
- 但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516号文,已经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 该条例已被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
行政处罚的权力归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 只有国家权力机关,如公安局、工商局、执法局等国家政府部门或权力机构,才具有罚款的权力。
- 罚款的原因是违反法律规定,而非违反企业内部规定。
二、企业无权罚款的原因
- 企业已无罚款权力: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企业相应的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即罚款)的权力已经没有了。
- 罚款属于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企业对员工没有罚款的权利,如果罚款就违法了。
三、企业的合法管理方式
通过规章制度约束员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赋予了企业很多权利,包括通过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约束。
- 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奖惩的具体行为及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包括罚款。
采取以奖代惩、负激励等方式:
- 企业可以采取以奖代惩、负激励等方式对员工行为进行处理,如设立奖励机制、绩效评估等。
行政处分行为:
- 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 但这些处分行为应基于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合法的程序。
四、针对您问题的具体回答
员工不服从安排顶撞上司:
- 这是一种违反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为,但企业无权因此对员工进行罚款。
- 企业可以通过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方式对员工进行处理,或者依据规章制度采取其他合法的约束措施。
罚款金额:
- 由于企业无权罚款,因此不存在“顶撞上司一次罚款多少”的问题。
- 任何形式的罚款都是违法的,企业不应实施。
综上所述,企业已经不能再以任何名义及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对于员工不服从安排顶撞上司的行为,企业应通过合法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处分方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