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每年签合同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直接协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完全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协商结果。如果双方都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无需满足其他法定条件即可签订。
满足法定条件时应当订立:
- 长期在同一单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时算起,期间不能有明显的中断。例如,如果劳动者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某公司工作,至2023年1月1日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时长期工作: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老员工的权益而设定的条款。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在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表现良好,没有违规情况,那么在续订时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法律上就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计算“连续工作满十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应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且必须为“连续”工作,不得有中断。
- 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中,两次合同之间必须连续,不能有间隔,且劳动者需不存在可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定情形。
法律建议:
-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 如果劳动者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签订合同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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