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依据是什么-吴沅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31 劳动纠纷

建立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资格合法: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需是依法成立的组织,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劳动者则需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
  2.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包括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其指挥、监督和管理。这种关系体现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
    • 同时,用人单位需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关系中经济从属性的体现。
  3. 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应当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与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有直接关联。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用人单位的经营目标。

依据:

建立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主要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相关规定。该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上述实质要件的,劳动关系成立。

具体分析:

  • 主体资格合法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基础。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那么他们之间就无法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体现了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民事关系的重要特征。
  • 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则体现了劳动关系的经济性和目的性。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需要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用人单位的经营目标,这是劳动关系建立的经济基础。

建议与后果: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入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上述实质要件,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得到法律的承认。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综上所述,建立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包括主体资格合法、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及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些要件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如果您在劳动关系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