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配起诉第三者财产返还纠纷中,关于能否以抚养费抵扣的问题,结论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有的法院支持抵扣,有的法院则不支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支持抚养费抵扣赠与款项的观点及依据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是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
法院判决理由:
- 虽然原配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但任何一方均有合理处分财产的权利。
- 在存在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下,支付抚养费被视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就认定支付的抚养费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
二、不支持抚养费抵扣赠与款项的观点及依据
法律关系区分:
- 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纠纷与请求返还赠与款项的赠与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 法院通常认为,这两个法律关系不应在同一案件中处理,有关抚养费的请求可以另案起诉处理。
法院判决理由:
- 将抚养费抵扣赠与款项可能侵犯原配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
- 在不存在非婚生子的情况下,基于婚外情关系产生的赠与款项应当予以返还。根据当然解释的法律解释原则,举轻以明重,在存在非婚生子女的严重婚外情关系产生的赠与款项的情况下,受赠款项更加应当予以返还。
- 若判决以抚养费抵扣赠与款项,无法一次性解决抚养费支付问题,且可能出现第三者一次性挪用全部抚养费用的可能性,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三、原配如何保障自己权益的建议
通过代理词向法官释明不能抵扣的理由:
- 从保护原配的角度来看,将抚养费抵扣赠与款项将侵犯原配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
- 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看,若判决以抚养费抵扣赠与款项,无法一次性解决抚养费支付问题,且可能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 从法官审理案件的角度上看,赠与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中应当审理的,与抚养费纠纷中应当审理的范围亦明显不一致。
对第三者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 不得将自己购买衣物的开销、游玩的开销等属于个人享受的部分开销也纳入抚养费的范畴。
- 对直接将某一笔款项直接认定为抚养费的方式予以否认,要证明系抚养开支,应当提供的是支出明细凭证。
- 直接抚养的一方也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即便要抵扣,也不能将全部用于抚养的开支摊到非直接抚养一方的身上。
提供司法判例:
- 向法官提供大量判决另案处理抚养费问题的司法判例,以影响法官的自由心证。
做好诉前预防工作:
- 改变共同财产的登记外观,既能够防止财产受损失,也可以预防财产直接被保全、执行的风险。
综上所述,在原配起诉第三者财产返还纠纷中,关于能否以抚养费抵扣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院的判决观点。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原配方充分准备证据,通过合理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