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工伤认定完成但劳动仲裁驳回不予受理,且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若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途径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可按人损主张赔偿的情况
一般来说,当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时,可考虑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也就是人身损害来主张赔偿。例如,您可能受雇于个人进行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形成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但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这种情况下,若工伤认定因劳动关系问题未获支持,您就有可能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二、人损赔偿的要点
三、维护权益的关键
关键在于要收集好能证明自己在工作中受伤的相关证据。除了上述提到的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病历外,还可以包括与雇主就工作安排、受伤经过等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您是在工作中受伤,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实际操作建议
举例说明:假设您受雇于一位个体老板从事搬运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因货物倒塌而受伤。您申请了工伤认定,但由于未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未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未通过,劳动仲裁也驳回不予受理。此时,若您能收集到事故现场照片、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及医院的病历等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途径向老板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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