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外单位上班挣钱,原单位是否应该发工资,需分情况讨论:
若职工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且未解除或终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职工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未解除或终止,原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
- 职工在外单位上班挣钱,并不影响其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构成原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理由。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如停薪留职等),否则原单位仍需支付工资。
若职工与原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一旦职工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原单位就不再负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 职工在外单位上班挣钱,是其与新单位之间建立的新的劳动关系,与原单位无关。
特殊情况:非全日制用工或兼职:
- 如果职工在原单位是非全日制用工,或者与原单位有兼职的约定,并且这种兼职不影响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和工资支付,那么原单位可能仍需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 但这种情况下,工资支付通常会有特别的约定,如按小时计费、按工作量计费等,且可能不会与全日制员工享受同等的工资待遇。
法律建议:
- 对于职工而言,如果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且未收到应得的工资,可以与原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原单位而言,如果职工在外单位上班但并未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原单位应继续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可能后果:
- 如果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工资,职工有权要求原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原单位的行为构成恶意拖欠工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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