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作15天提前三天离职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通知期限。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不在试用期内,那么他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那么他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来。您提到已经工作了15天,并打算提前三天离职。这里的关键在于判断您是否还处于试用期内。如果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您目前的工作时间尚未超过这个试用期,那么您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您已经超过了试用期,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提前三天离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了。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一点,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内,离职时都应该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您的工资,所以您在离职时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
综上所述,工作15天提前三天离职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您是否还处于试用期内。如果处于试用期内,则是合法的;如果已经超过了试用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出正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