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但未认罪的情况下,并不能直接确定减刑的具体幅度。减刑的幅度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投案自首的具体时机、方式、悔罪表现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的构成条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允许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可以”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从轻或减轻,而是赋予了司法机关一定的裁量权。
具体来说:
如果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认定为自首,那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仅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不能认定为自首,也就无法直接依据自首的规定来减轻处罚。不过,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仍然会考虑投案这一情节,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投案者给予一定的从宽处理。
因此,主动投案没认罪的减刑幅度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尽早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可能的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