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得了职业病劝退合法吗-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劳动纠纷

上班期间得了职业病劝退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这一条款,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属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1.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样,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也受到这一条款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 分析

  1. 保护劳动者权益:职业病往往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等因素导致的,劳动者在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需要工作来维持生计、获取医疗资源等。如果允许用人单位辞退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将使其陷入绝境,违背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宗旨。

  2. 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劳动者患职业病有一定的责任。辞退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不仅是对劳动者个人权益的侵害,也违背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 违法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此外,患有职业病的员工还应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职业病导致死亡,还可享受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等。

四. 建议

我建议,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得了职业病并面临被劝退的情况,应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 例如,某劳动者在煤矿工作多年后患上尘肺病,被诊断为职业病。煤矿企业试图劝退该劳动者,但该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和工伤待遇。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