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用不用依据行政处罚法没收违法所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8-23 行政纠纷

在实体法没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执法机关依然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条款直接授权了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若发现当事人有违法所得,必须予以没收,无需再有其他实体法律、法规的依据。

二、法理支撑

  1. 不让违法者获益:这是没收违法所得的基本法理。违法者通过违法行为获得了不应得的利益,法律应当剥夺其这种利益,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 普遍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行政处罚法》修订的相关专家,其本意是将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有关“违法所得应予没收”作为普遍授权规定的。这意味着,无论实体法是否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行政处罚法》进行没收。

三、实际执法中的应用

  1. 直接适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若发现当事人有违法所得,且该违法所得不属于依法应当退赔的范围,行政机关可以直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进行没收。
  2. 无需实体法依据:即使实体法没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依然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进行没收。这是因为《行政处罚法》已经对此进行了普遍授权。

四、注意事项

  1. 依法退赔:在没收违法所得时,若存在依法应当退赔的情况,如受害人因违法行为遭受了损失,行政机关应当先责令当事人退赔受害人,剩余部分再予以没收。
  2. 违法所得的计算:对于违法所得的计算,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有助于确保没收违法所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案例分析

以某净水设备生产厂家生产销售没有许可批件的净水产品为例,虽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没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但依据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依然可以对该单位违法行为中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总结来看,在实体法没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这是法律对违法者的一种制裁方式,旨在剥夺其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若您在此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