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收取总承包服务费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相关法规与定义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24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在招标时暂不能确定工程具体要求及价格而预估的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
-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履行保管及其配套服务所需的费用;和(或)承包人对合同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实施的除外)提供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施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或)承包人对非合同范围的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履行协调及配合责任所需的费用。
二、分析与结论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
- 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专业工程不包含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对于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在清单计价及合同价内是不需要设置总承包服务费的。
- 即使合同内包含了专业暂估工程,一般也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其分包单位之间签订合同,为其提供的配合服务,双方之间可以约定相关配合费用,但这不属于总承包服务费的定义范畴。
根据2024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对于非承包人实施的合同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应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这意味着,如果暂估价专业工程是由发包人直接发包或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招标确定的,且该工程不在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内,那么承包人可以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三、实际操作与建议
合同约定:
- 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应明确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范围、标准和方式。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双方应在后续协商中达成一致。
服务内容与费用:
- 承包人应提供与总承包服务费相对应的服务内容,如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同时,双方应就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争议解决:
-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仲裁或诉讼。
综上所述,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收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具体能否收取以及收取的标准和方式,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