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不要给职工发降温费-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8-16 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是否要给职工发降温费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权益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公司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是有责任和义务为职工提供防暑降温费或高温津贴的。

首先,从政策层面来看,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都发布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

具体来说,防暑降温费通常是在每年的6月至9月期间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来确定的。而高温津贴则是在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含35℃)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时发放的,标准也是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来确定的。

其次,从公司责任和义务的角度来看,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高温天气下,为职工提供防暑降温费或高温津贴,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关爱职工的具体体现。这不仅可以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还有助于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最后,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制定合理的防暑降温措施和福利待遇发放方案。例如,可以调整作业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可以提供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形式的福利;也可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

综上所述,公司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是有责任和义务为职工提供防暑降温费或高温津贴的。这不仅是政策要求,也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关爱职工的具体体现。因此,建议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合理的防暑降温措施和福利待遇发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