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天应当给付工资,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一、法律分析
- 劳动者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无论试用期长短,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表明,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包括试用期的工资。
二、应对措施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内提供了劳动但未获得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要求支付工资的诉求,并保留好沟通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 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约定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投诉,请求其依法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和投诉均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三、注意事项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 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言辞,以免影响维权的效果和进程。
- 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能够证明自己的劳动和工资约定情况。
- 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程序,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遇到困难或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上述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