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开始不严重自己造成加重怎么赔偿”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赔偿的原则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工伤认定的结果,而不是基于伤情是否加重或加重的原因。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工伤认定与赔偿原则:
- 工伤认定是赔偿的前提。无论伤情是否加重,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 赔偿原则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伤残等级、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伤情加重的影响:
- 如果伤情加重是由于治疗不当、个人疏忽等非工作原因造成的,这通常不会影响工伤的认定,但可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
- 加重的伤情需要重新评估伤残等级,根据新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范围与标准:
-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 赔偿标准则根据伤残等级、个人工资水平、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在伤情加重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重新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估。
-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费用票据等证据,以便在赔偿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 如对赔偿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开始不严重但后来自己造成加重的情况,在赔偿上主要依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和伤残等级的重新评估。赔偿范围和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