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有点骨折不严重的怎么赔”的问题,我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答赔偿的各个方面。
首先,对于工伤导致的骨折,即使不严重,您也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来说,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
您治疗工伤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您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如需要)
如果您的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护理费根据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构成伤残)
如果您的骨折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您还有权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将根据您的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来计算。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其他可能涉及的赔偿
除了上述赔偿外,您还可能享受以下待遇:
综上所述,即使您的工伤骨折不严重,您也有权享受全面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