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同一个老板,两个公司,总公司的合同,分公司上班,仲裁怎么打”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核心点:
- 合同关系:你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分公司工作。
- 仲裁对象:在劳动仲裁中,通常是以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为仲裁对象。
- 法律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需具体分析。
接下来,我给出具体的分析和建议:
确定仲裁主体:
- 由于你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则上总公司应是你的仲裁主体。
- 但如果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你的工资、社保等均由分公司实际支付,那么分公司也可能成为仲裁的共同被申请人或单独被申请人。
准备仲裁材料:
- 劳动合同:这是证明你与总公司或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
- 工作证明:如工牌、工作服、工作记录等,证明你实际在分公司工作。
- 薪资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你的薪资情况。
- 其他证据:如加班记录、请假记录、公司规章制度等,根据具体仲裁请求准备。
明确仲裁请求:
- 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明确你的仲裁请求,如要求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
- 如果涉及分公司,可能需要同时向总公司与分公司提出仲裁请求。
提交仲裁申请:
-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仲裁申请书。
- 附上所有准备好的仲裁材料。
参与仲裁程序:
- 等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参与仲裁程序。
- 在仲裁过程中,充分陈述你的事实和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注意法律风险:
- 在仲裁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证据原件,以防丢失或损毁。
- 注意仲裁时效,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
-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针对你的具体情况,你需要首先确定仲裁主体,然后准备充分的仲裁材料,明确仲裁请求,并提交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要充分陈述你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证据支持。同时,也要注意法律风险和仲裁时效。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