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收取管理费不给开发票违法吗-万贵山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经济纠纷

夜市收取管理费不给开发票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并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夜市作为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主体,同样必须遵守这一法规。

如果夜市在收取管理费后拒绝开具发票,当事人可以督促其开具,并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在接到投诉后,会根据相关法规对夜市进行相应的处理,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此外,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索取发票不仅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表现,也是对夜市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一种监督。因此,在支付夜市管理费后,应主动索要发票,并在遇到拒开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夜市收取管理费不给开发票是违法的,消费者有权索要发票并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