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工伤假期间,员工享有全额工资待遇。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 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停工留薪期待遇,转而享受伤残待遇。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
- “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即员工正常工作时应获得的全部报酬。
- 实践中,可能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正常出勤月工资计算。
- 若员工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则按3倍标准支付。
综上所述,带薪工伤假期间,员工确实享有全额工资待遇,这是法律赋予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员工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