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公司要求扣留20%工资是违法的。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这意味着,劳动者有权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无权因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而克扣其工资。
工资支付原则: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足额劳动报酬的权利。
赔偿与克扣的区别:
- 如果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但这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及具体数额。
-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地减少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不合法的。
- 即便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也只能要求劳动者赔偿实际损失,而不能直接克扣工资。
公司规定的合法性:
- 公司规定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除一个月工资的做法通常不合法,因为这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 如果公司执意按此规定扣除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返还被克扣部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公司要求扣留20%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