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承诺送赠品但实际送了,赠品不算盈利。具体分析如下:
在货物买卖合同中,盈利通常指的是通过销售商品或服务所获得的利润。而赠品,顾名思义,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额外免费赠送给消费者的物品或服务,它本身并不构成销售行为的一部分,因此也就不能算作盈利。
从法律角度来看,赠品并非合同的主要标的物,而是商家为了促销、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或作为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回馈而额外提供的。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并未承诺赠送赠品,但实际上却赠送了,这只能被视为商家对消费者的额外馈赠,而不能视为商家的盈利行为。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赠品不计入盈利,但商家在赠送赠品时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赠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不得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综上所述,商家未承诺送赠品但实际送了,赠品并不构成盈利。如有其他合同纠纷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