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n 1的1是基本工资吗-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劳动纠纷

“N+1”赔偿中的“1”(代通知金)与“N”均不是基本工资,而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包含了劳动者的所有货币性收入,比如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具体来说,“N”代表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就是指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1”作为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其计算标准通常也参照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来确定,也就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在实践中,关于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认为应基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即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不包括加班费、奖金、津贴等非固定收入;而有些地方则可能将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扩大至劳动者离职前实际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明确的是,“N+1”赔偿中的“1”绝不是基本工资那么简单,而是需要综合考量劳动者的多方面收入构成。所以,在遇到相关劳动纠纷时,建议您及时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薪酬制度文件、银行流水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