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用人单位续签只签了一份聘用合同而没给员工一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该法也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程序,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是为了确保双方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在续签聘用合同时只签订了一份,而没有给员工一份,那么这种做法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便随时查阅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续签聘用合同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两份书面劳动合同,并确保双方各执一份。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要求,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给员工,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