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即解除合同的 劳动者可主张补偿金吗-汤伟勤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未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即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补偿金吗?”我可以给出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安排离岗职业健康检查。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确保劳动者在离岗后能够及时发现并治疗可能因工作导致的职业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多种权利可以主张:

  1.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直到完成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确认无职业病风险为止。

  2. 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例如,用人单位已经关闭或岗位已经取消等),或者劳动者选择不继续履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3. 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因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导致劳动者的职业病未及时发现和治疗,进而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可能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未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即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完全有权主张补偿金,并且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这些权利都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