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对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有特别的规定。具体来说:
法律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司注销的情况。即使公司注销,也不能随意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顺延:如果“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注销时仍未到期,那么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三期”结束。这意味着,在公司注销后,如果女职工仍处于“三期”内,她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三期”期满。
经济补偿与赔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女职工选择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或终止赔偿金,这一要求在实践中可能会得到支持,但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时,对“三期”女职工有特别的保护规定。如果公司或女职工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