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没认定完之前,单位通常不会按正常工资发放,而是可能会按病假工资支付。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认定前的处理:
- 在工伤认定结果未明确前,由于伤害性质尚未确定,多数用人单位会先按照病假处理,并依据公司规定和当地法律法规发放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具体数额通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所在单位的相关政策以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工伤认定后的处理:
- 如果最终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若员工在工伤认定前已按病假处理并发放了病假工资,且该工资标准低于其停工留薪期应得的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认定生效之日起,补足两者之间的差额。
- 如果最终未认定为工伤,则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就按照单位正常的病假工资规定来支付,不存在补足工资的问题。
维权途径:
- 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后拒绝补足工资差额,或者未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工伤认定结果未出之前,单位可能会按病假工资支付。但一旦认定为工伤,单位需按停工留薪期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确保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