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并未废止。
虽然教育部曾宣布废止了一批包括《国家教委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在内的规章和文件,但根据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57号建议的答复,我们可以明确得知,《扫除文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未被废止。
《条例》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推动扫盲工作、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文盲人口仍然较多,尤其在边远贫困地区、妇女、部分少数民族、残疾人之中文盲率较高。因此,扫盲工作仍然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在扫盲工作过程中,《条例》是动员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推动扫盲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其中的个人脱盲标准、单位脱盲标准等指标对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社会教育仍有指导意义。同时,扫除文盲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优先发展的领域,我国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受到国际社会的重点关注。
综上所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仍然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并未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