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合同还未到期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说,您的劳动合同在达到退休年龄的那一刻就已经自动结束了,无论合同原本约定的期限是否已满。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并不包括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通常无法向单位申请经济补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您的社保缴纳年限不足,导致您虽然达到了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关于劳动合同能否终止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支持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一条。另一种观点则不支持终止,理由是需要保护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如果终止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
此外,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单位无法补缴,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您的损失。
总的来说,达到退休年龄且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且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涉及社保缴纳问题或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机构,以获取更具体、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