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废止了吗-张俊华律师|法行宝
2025-08-06 劳动纠纷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并未废止。该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至今仍然有效。以下是对该规定的一些核心内容的概述:

  1. 目的与适用范围:该规定旨在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并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它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都有权提出辞职。

  2. 辞职原则:辞职应遵循有利于人才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以及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工作的原则。

  3. 辞职程序: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除特定情况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4.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某些特殊情况的人员,如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以及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人员等,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5. 争议解决:如果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辞职申请人之间发生争议,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请注意,虽然该规定仍然有效,但具体执行时可能还需参考当地政府部门或单位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如果您有具体的辞职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