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且拖欠工资多年,追讨工资是否受两年劳动监察投诉期限限制”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关于社保缴纳的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的投诉通常不受2年期限的限制。这是因为社保征缴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即便超过2年,只要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保的情况,特别是当拖欠社保行为是持续性的时候,劳动者仍有权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补缴,且这种追缴通常不存在明确的时效限制。
二、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
对于拖欠工资的问题,虽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查处,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在2年后就无法追讨工资。实际上,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对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诉讼途径: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追讨工资。
持续追讨:即使超过了仲裁或诉讼的时效期间,劳动者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追讨工资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劳动者通过持续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成功追讨到了拖欠的工资。
三、实际操作建议
保留证据:劳动者应妥善保留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及时投诉: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保或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或申请仲裁。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在追讨工资或社保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综上所述,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且拖欠工资多年的情况,劳动者的追讨通常不受两年劳动监察投诉期限的限制。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以及持续追讨等。同时,劳动者也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