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停工留薪期工资问题,我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规定和实际情况。
首先,停工留薪期工资并非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根据一般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按照您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您的用人单位来支付。这是用人单位在员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期间应尽的法定义务。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负责支付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它并不直接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
当然,也有一些特定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您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您的工伤已经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相关费用,这自然也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不是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如果您的用人单位对此有异议或拖延支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释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