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是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详细解答: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主体与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不含加班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例如,若您工伤前每月应发工资总计为一定数额,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您也应按此标准获得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一般规定: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即最长可达24个月。
三、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待遇调整
评定伤残等级后的处理:一旦工伤职工被评定伤残等级,将停发原停工留薪期工资,转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对应的伤残待遇,如伤残津贴等。
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情况: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虽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但仍可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按病假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单位不依法发放工资的处理与维权途径
协商解决:首先,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法定义务,要求尽快支付。
投诉与仲裁: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必要时,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准备证据:在维权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主张。
五、护理费用的承担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护理人员或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这是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应尽的法定责任。
总结: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且应遵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原则。同时,用人单位也需承担必要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以全面履行其对工伤职工的法定责任。若遇到单位不依法发放工资的情况,您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