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无效时,被挂靠人是否可以主张管理费及税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被挂靠人不可以主张管理费:
被挂靠人提供管理的,可以参照约定主张管理费:
被挂靠人提供管理的,主张管理费的,法院可以酌定:
关于税金的主张,通常税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及国家税收法规来确定的。如果挂靠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税金的承担方式,且该约定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那么被挂靠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税金。但如果合同无效,且没有明确的税金承担约定,或者被挂靠人无法证明其实际支付了相关税金,那么其主张税金可能会得不到支持。
综上所述,挂靠合同无效时,被挂靠人是否可以主张管理费及税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被挂靠人提供了实际管理且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或者能够证明其实际支付了税金,那么其主张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详细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