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三年前在本公司做过,三年后又入职本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了可以仲裁双倍工资吗”的问题,我给您做出如下解答:
结论:在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下,您已经超过了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因此无法再要求公司支付入职后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您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绝,您可以依法主张相应权益。
分析说明:
双倍工资支付条件与仲裁时效: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这一规定有一个仲裁时效的限制,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工作了三年且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的一年期限。因此,您无法再主张双倍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因此,尽管您无法主张双倍工资,但您有权要求公司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 尽快与公司沟通,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保您的劳动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
- 如果公司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