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否有规定内退休养后单位又返聘 返聘发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劳动纠纷

劳动法并未直接规定内退休养后单位返聘的相关事宜,返聘发放的是劳务报酬而非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 内退休养后返聘的性质

  • 内退休养后单位返聘,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为劳动者已经退休,不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身份。
  • 在这种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通过劳务合同来约定,而非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二. 返聘发放的是劳务报酬

  • 由于内退休养后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发放的不再是工资,而是劳务报酬。
  • 劳务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等,均由双方通过劳务合同进行协商确定。

三. 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如最低工资保障、加班费、社会保险等。
  • 而在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劳务提供者并不享有劳动法上的这些特殊保护。

我的观点:内退休养后被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发放的是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这种关系主要受民法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通过劳务合同来明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