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工地上干活突发脑出血然后八天过后死亡是否可以报工伤,我们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是认定视同工伤的关键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以及48小时内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这四个要素。
在您的案例中,虽然职工是在工地上工作时突发脑出血,但关键在于该职工是在八天后死亡,这明显超过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48小时的时间限制。因此,根据这一规定,该职工的情况不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在《关于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复函》中也明确指出,对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亡的理解和适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院抢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这也进一步强调了48小时时间限制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工地上干活突发脑出血然后八天过后死亡的职工,由于超过了48小时的时间限制,因此不能报工伤。希望这一解答能够为您提供清晰、详细、有深度的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